宝应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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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扬州翔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1 08:05:51

签订著作权合同必不可少的内容!

当权益人成功登记著作权获得权益后,可以自行使用相关产品。同时也可以通过签订著作权合同让作品许可或转让给他人使用。这时候就涉及到了合同的签订,而合同签订哪些内容是必不可少的呢?小编列出了以下内容,请仔细看清楚哦。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4)付酬标准和办法;(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转让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3)转让价金;(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5)违约责任;(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著作权合同备案著作权人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著作权,与受让方或被许可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或非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的,可以申请著作权合同备案。通过著作权合同备案,可以更加明确合同双方约定的内容,预防著作权纠纷,减少作品使用的交易成本和降低交易风险,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并能帮助权利人有效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什么权利?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二)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三)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目前扬州版权登记办理分为两类,一类为国家版权局办理,一类为地方版权局登记。地方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品登记工作,目的在于为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版权登记。但与此同时,对于首次接触版权登记的他们来说,地方版权登记有效吗?

是否与国家版权局办理一致。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地方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有三点不同:

1.国家版权局具有国际版权性质,省、地方的不行;

2.两者分工不同3.因地方版权登记量多负责本辖区登记工作,所以登记量较国家版权局少一些,所以地方版权局的发证速度会较快一点。

地方版权登记有效吗?地方版权登记是有效的,并且证书效力同国家版权局也是一样的。但有一类作品申请版权登记较为特殊:软件著作权。它只能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但其证书的证明效果,同其它一致,可达到证明著作权的作用。

那么通过代理公司进行版权登记,又是否有效呢?同样有效。代理公司帮助代理人申请版权登记,也是经由地方版权局或国家版权局进行代为登记,所以同样有效,且证书效力一样。注意,无论是通过地方版权局还是国家版权局进行登记,其作品都需符合可申请版权登记的要求。若你有版权登记需求,可首选地方版权登记,可以较快速度拿到版权登记证书。

作品自愿登记程序:

一、依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负责本市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承办部门是版权行政管理处。

二、作品自愿登记程序

(1)、登记主体: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个人;北京地区的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外资与三资企业除外)

(2)、登记程序:

由作者本人或单位受托者将相关材料送至北京市版权局,填写登记表与保证书,经审核,如无异议,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颁发作品登记证。

(3)、提供材料:

个人: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自愿登记个人申请书》)

3、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参考附件:《个人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4、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与作品说明;(参考附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3、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5、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

7、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和传播的作品。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撤消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第四条规定的情况的;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消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五、经承办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作品登记表》并发给《作品登记证》。

六、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按法定标准收取费用。

七、我局应当在受理作品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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