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美术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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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美术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扬州翔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6 08:13:50

扬州版权登记,是为有原创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准备的。什么是著作权登记呢?就是保护自己作品、保护自己著作权人权益所进行的登记操作,它的重要性和创作者的作品同等重要。什么是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下列作品可进行著作权登记: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登记就是,进行登记后获取著作权登记证书。为的是,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必须提供自己是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如果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自己是作品的创作者或权利继受人,会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极大的困难。尤其是当一件作品设计的时间较长,或是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更难以收集原始证据,难以确定著作权人。

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设置的。如果权利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先进行著作权登记,则在举证的时候,只需要出示登记中心颁发的证书,就会得到法院或有关机关的认可。著作权证书大大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什么是著作权登记?就是将自己的原创作品进行登记,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以证明该作品的权属。对于创作者来说,了解“什么是著作权登记”和完成自己的作品是同样重要的。

对于作品著作权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我们的著作权需要受到法律保护,那么著作权需要缴纳年费吗?

版权登记证书下发后不需要进行续展、不需要交年费、不需要年审。

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作了规定,即作者的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以及所有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以及所有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关注,特别是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这一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关注,特别是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这一问题,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独立开发。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自主开发、研究完成的软件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4)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二)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6)继承和转让。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法的继承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软件著作权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那么,版权登记的作品主要有哪些?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纯美术作品:素描、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企业标志、商标图形。.实用美术作品:陶瓷艺术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体形象的图片。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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